根据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》(人社部发〔2023〕6号)、《湖南城市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(暂行)》(湘城院发〔2024〕7号)、《湖南城市学院教师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考核管理办法》(湘城院发〔2024〕61号)等文件精神和要求,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,经党政联席会议决定,学院对本院教职工的个人年度考核和教学质量考核给出了初评等次,现将公示如下:
一、年度考核等级情况
考核等级为优秀的人员(5人): 马娟、戴宇亭、胡代、韦丁心、伏娟
其余同志考核等级均为合格。
二、课程考核为优秀的人员(4人):李微微、阙富月、徐乐萱、方玲慧
公示期为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2日。如对上述初评结果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办公室反映。
特此公示。
教师教育学院
2026年1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