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2024年9月15日起,教师个人科研成果认定(科研工作量奖励、职称晋升、人才工程申报及个人绩效考核等)均以“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系统”数据为准。请老师们在科研系统中提交个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学术论文、学术专著、智库成果电子版证明材料(检索论文还需提交检索报告);提交系统截止时间:2024年9月15日,届时系统将关闭。因未录入科研成果附件证明导致无法认定科研成果情况,后果自负!